你好,离婚案子,也是第二次诉訟,想托他不离婚,请问律師有什麼建议没
婚姻家庭重庆 重庆2025-01-18 18: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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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离婚案中被告缺席可缺席判决,但离婚依据的事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书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至131条的规定: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其次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T20 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如果你躲藏2年 你丈夫完全可以申请宣告你失踪 这个时候他再起诉离婚 法院就只能根据婚姻法T32中“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之规定判决离婚另外 其实因为你老公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 并且不在半年的限制之内 如果你一直失踪 你老公起诉后法院找不到你 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发出后60天就视为送达了 不管你是否出庭应诉 法院是可以审判的 而且一般情况下 原问题:《二次起诉离婚他找关系托着不离,用什么方法》回复于 2022-12-07 14: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