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姐被人毒死,十五年前
刑事辩护福建 漳州2024-11-21 10: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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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如果你没有跑,警方也没有立案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 即使当初的案件性质属于刑事案件的,也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你已经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果对方知道是你打的,民事赔偿部分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1、按规定你应当赔偿,但对方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没有起诉的,法律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 2、赔偿部分变成自然之债,即你想赔就赔,不想赔的,法律也不强制你赔。 《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三、如果对方不知道是你打的,那现在知道了,仍然可以要求你赔。 我国法律规定,不知道谁是侵害人的,最长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那现在才15年,没有过最长的诉讼时效,对方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原问题:《十五年前我把别人打成轻伤害现在怎么处理》回复于 2022-12-07 1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