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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驾驶车辆撞了我方家属这属于第三方吗

交通事故广东 佛山2024-11-22 15: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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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您好:要具体情况。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是指相对于事故本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财产,而乘客是否是第三者,要看乘客相对于事故的哪一方而言。道路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中的“第三者”,是指本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上的车上人员。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不包括: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及财产;本车驾驶员;被保险人所有和代管的财产;私有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因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对象不包括该车驾驶员和同车乘员。无论从交强险上看,还是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三者保险上看,车上乘客均不是机动车保险中的第三者,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上乘客不能向保险公司请求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对于所乘坐的车辆而言,乘客属于本车上人员,不属于第三者;而对于对方的事故车辆或责任人而言,乘客就属于事故中的第三者。本车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瞬间,位于机动车驾驶室或车厢内的人员。该条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和享有交强险保险金赔偿请求权的人。车上乘客属于交强险中的车上人员,所以,车上乘客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约定: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本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因此,车上乘客不属于商业险的第三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责任分摊受害人损失。按该条规定,交强险赔偿对象为机动车的第三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原问题:《交通事故车上乘客算第三者吗》
    回复于 2022-12-07 1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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