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8年前的社保,有各种劳动合同和证明,单位也同意交,但是社保局要求有法律文书,这个法律文书怎么获取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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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原问题:《要求单位补交社保8年的可以吗?》回复于 2022-05-24 16: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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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要有法律文书能否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作为补缴依据。 2、审计部门证明存工作二十几年单位一直没给交社保,现在还能要求单位补缴吗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离职了中间有一年社会保险没给交找税务局了,税务局发催缴通知书了,单位不履行,税务局上行政部门社保局要求社保欠费单位补交,社保局要求提供劳动裁决书正常吗?
我建议你最好是补缴,养老是累计缴费15年,因为每年的养老保险基数都是在上涨的,不是在下降的,如果你今年基数1500元/月的话,补缴300元/月,明年可能就涨到1800元/月,补缴360元/月了,你说哪样子划得来。你当然可以转移,单位如果没再是否代有写法律文书业务?
一般代理,有接收法律文书的义务。法院可以将法律文书送达给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原来单位社保补缴
在单位工作后,保险缴纳开始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缴纳的,试用期也需要缴纳,但是如果那时没交,是可以补的,只需要填写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就可以了。如果补缴的月份多的话,需要一些证明。 原问题:《关于换单位后,之前社保补缴的问题》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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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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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