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合肥,犯罪人在山东立案了,我是受害人该走什么程序保护我的利益
经济纠纷安徽 合肥2025-01-19 09: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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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制度,是指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并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受羁押的情形下,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说 被告即使是取保候审 仍然是应该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我不明白您的问题什么叫怎么办。取保候审只是说在侦查阶段比较轻松,并不影响处罚。但当然近几年取保候审的实施情况看来,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无视法律,肆意违反法定义务,出现不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候审后逃之夭夭,使得刑事诉讼无法继续进行的违法现象,尤其是一些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逃跑,严重地损害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可是,所谓的被害人是没有办法决定检查机关的做法的。您的提问是担心被告人逃窜还是担心处罚不公正?如果是前者,目前貌似并没有实际上有效的解决方式,只能依靠检查机关的公正。如果是后者,大概是担心所谓的关系起作用吧,但是如果他真的有比较强势的关系,无论是否取保候审审判会受到影响都是必然的。简单而言,被取保候审不影响理论上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存在您所说的"怎么办". 原问题:《我是受害人,请问被告取保候审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07 13: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