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被村委会流转后被再次流转的民事行为纠纷
合同纠纷辽宁 本溪2024-11-2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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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且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流转后,土地应用于农业;流转应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流转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流转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上述两个法律法规均均是在1992年以后颁布实施的,对1992年的行为不能适用,而1992年也未有明确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故1992年的流转行为找不到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因此,可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对该流转行为进行定性。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鉴于该土地一直由你方耕种管理、承担农业税、抗洪抢险任务等等(当然你方需有证据可以证明,比如村民的证言、村委会证明、缴交承包费用的票据、缴交农业税的票据、抗洪抢险任务分配给你方的文件等等),可以认为该流转行为是有效的,你方已经享有该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对方不能要求你方退还该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仅供参考。 原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回复于 2022-05-24 14: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