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欣物业处下属首钢单身宿舍项目部(以下简称单身宿舍项目部)从事物业维修工作,同年与北京首实新业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公司派遣单身宿舍项目部员工,由劳务公司每月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医疗保险。2018年我主动提出劳务公司停止缴纳社保和医疗保险,由《劳务合同》改为《劳务协议》,继续在单身宿舍项目部从事物业维修工作。2020年单身宿舍项目部由“首欣物业”管辖划转为“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管理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分)管辖。发放工资单位和工作场所、工作性质没有变化。2021年7月1日,在单身宿舍项目部以书面形式续签《
劳动争议北京 北京2025-01-17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