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噪音扰民问题
损害赔偿广东 广州2024-11-21 13:35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噪音扰民标准如下: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原问题:《噪声扰民,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回复于 2022-05-24 12: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