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工作两年半,公司口头辞退,只补偿2月基础工资,基础工资很低,平时工资都是基础工资+绩效提成,请问可以不接受吗?可以要求合法赔偿吗?

劳动争议四川 乐山2024-11-21 10:4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原问题:《工作两年公司辞退应该赔偿员工多少工资》
    回复于 2022-12-07 11:28:00

相似问题解答

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 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

建议分层级、岗位类别。高层(总监以上):绩效工资比例高一点,可以是60%;基层一般30%就可以了,有的辅助岗位和纯技术性岗位10%—20%就可以;销售类岗位绩效工资建议至少50%,便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即时你是提成制,也要有考核,可以换算

公司以报销形式发提成,现将我辞退,一个月补偿金以基础工资算,不算提成,是合法的吗

辞退你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协商辞退)或者赔偿金(无故违法解聘),该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是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计算,而非基础工资计算,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五险的补缴也应当是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缴纳,而非是最低标准,因此你也可以要求

医院的医院的待遇分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时发放基础工资,但半年没有发绩效奖金,违反劳动法吗

我是移动公司的,当实也面对过你这种情况,发放模式是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这个绩效工资就等于是奖金了,绩效成绩高,有可能超出你现在的奖金或持平,绩效低的话,最大的程度为零,就是说你每月只有430元。这么说不知道说没说明白,希望能帮到你。 原问题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