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高院及领导明鉴:我是昆明佳兆业城市广场A地块的一名业主***,我与其他业主们一样于2020年6月购买了该处房产,并交清了房款,该房源已于当年售完和全部预售款到位。但开发商却因资金原因导致该地块于2021年8月则停工至今,交房无望,着实令大家困惑不已,也欲哭无泪。近获悉东方资产诉启明房地产一案在高院审理,A地块被法院扣押的9900万元,有债权人东方资产已上诉至高院,其目的为了拿走这笔钱以清偿债务,并拖延时间等地价上涨。为促进复工交房,我们1100多户业主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复工委员会,并且已和昆明市住建局、开发商等多方多次协商,政府与开发商均明确表态,A地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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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业主被起诉交房款和利息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是您先将房款全部付清之后,开发商才交房,有一个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您没有将房款付清,开发商有权拒绝交房。如果您想退房,需要交齐房款后并且等360天后,开发商还是不交房,您才可以要求退房。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如果后面交房前开发商不和我们业主沟通,业主好多问题待解决
在约定的时间自己先出一份书面文字给开发商,表示自己在合同约定时间来验收房屋了,但开发商的商品不合格,自己才没收。接下来,和其他业主联系,人多力量大呀,而且其中不乏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吧,依靠大家共同的力量、集体的智慧,通过合法的渠道协商、谈判买的房子临近交房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地皮是抵押给银行的,现在银行要拍卖地皮,我们业主如何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
一、开发商破产后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影响吗?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伴随着首付款的缴纳进行的。如果此时开发商破产,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根据合同要求,该做法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必须退还购房者的首付款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忽悠业主,强制交房
据报道,3月8日,市民常先生反映称,2016年夏天,他在位于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的东方花园项目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和陕西金圆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7年10月31日前交房,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开发商催业主交房通知书
从你收房之日起,就有交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但由于房屋出现问题,开发商负有保修责任。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收房后不能正常使用,可诉开发商要求赔偿,但不能对抗物业收费权。 原问题:《合同约定,开发商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没收到交房通知书,现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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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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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