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没有人通知我,也没有公告,就直接冻结了我的银行卡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2 18: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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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这个不需要事先通知的。法院是有权冻结公民银行账户里的资金和存款,但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由相关人员进行申请,法院经过审查核实过后才会下发冻结令给银行,要求银行冻结相关账户里的资金。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问题:《法院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就冻结了我的帐户而且未通知当事人,这属于什么情形?》回复于 2022-05-24 10: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