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曾经立案的法院下了不开庭栽定书,还可以在同一家法院重新立案吗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2 22:3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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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对于刑事立案前民事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这种情况,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供参照的是公安部于2006年6月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11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第12条规定:“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一)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撤销该判决、裁定的;(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第13条规定:“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或撤销判决、裁定。” 原问题:《同一件案件可以民事立案还没开庭在以刑事案立案吗》回复于 2022-12-21 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