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招入员工,说本身自己在缴纳社保的,那么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写明,由于员工本身自己在缴纳五险,由于缴纳基数不同,不需要公司再给以缴纳,公司把目前按照其他员工缴纳的基数,公司实际需要缴纳的五险费用,以现金方式补贴给员工,这样操作是否合法
劳动争议浙江 绍兴2024-11-21 07: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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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那个五级的人真是可笑呢,不懂还在这里瞎扯,真不负责任。一:单位与员工确定了劳动合同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它的义务,是员工的权力,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必须手段。二:单位如果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它就是违法,你可以去你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所去举报,对方不但会要求公司与你补签劳动合同还得给你赔偿和补交保险。三: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帮你办的起来保险,而劳动合同和保险是挂钩的,一个员工与单位存在了事实劳动雇佣关系,单位就必须跟员工签订合同和依法缴纳保险。你们单位要跟你签合同却不愿意给你缴纳保险的话那就是他违法,没有这个道理!四:但是你要理解的事情是,是否是你理解错误了。关于保险这一块,你与单位签订合同,对方给你缴纳保险具体是,你自己还是要缴纳个人的部分,一般都是直接从你的工资中扣除,,另一部分是公司要帮你付的,比方你保险缴纳425元,那么其中有100多是你个人要交的,另外300多是你单位帮你交。五:如果你们单位只愿意给你签合同,不愿意给你交保险。而你又想在这里工作,又不愿意现在就告单位以免弄掉工作的话,最后一个办法就是无论如何你得签合同,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后当你想离职了,你拿着这个合同去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对方补齐你的保险,公家还是会支持的,到时候再补交。但是这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希望你还是可以根据法律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原问题:《找了个工作,单位说要签合同,签了合同就要自己交社保的钱,这样合理吗?》回复于 2022-12-21 19: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