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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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原问题:《如果被公司以减员为由裁掉该怎么办,应该得到怎样的陪偿!》回复于 2022-11-16 07: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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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减员社保的规定
只是在纸上操作是不行的,还需要你们原单位在系统里将你做减少,自己没办法做的,必须找原单位做。原单位不会给你办可以让他去问当地社保局如何办理!这是公司责任! 原问题:《社保减员问题》企业精简,减员适合劳动法第几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被栽员,公司一直托着不给办理减员手续怎么办?
你没有再去原来的公司上班了,那就会去办理离职手续的,不然原来的公司就要一直帮你缴纳社保的,你需要的就是去原来的公司去办理下手续就可以了,这个是很简单的事情。 原问题:《我找了份工作,但原公司没帮我办理减员手续怎么办?》公司由于疫情期间事少,工资低,但又要准备搬迁,又不减员,我们工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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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实行统筹,即两个地区未联网互通。需要去原缴纳社保局开具保险转移单和缴费证明,然后新缴纳社保局进行接收,确认通过后可进行保险转移。办理保险转移所需材料和流程如下: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人员减少表,并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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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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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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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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