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一人,现在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
交通事故广东 广州2024-11-2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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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人民法院是否判处死刑,是看被告人涉嫌何种罪名,如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能会判处死刑。具体解释: 一、对于由于醉驾致使他人死亡而引发的罪名,最有可能的是两个,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即,如果酒后(醉驾当然严重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致人死亡更别说了)以上后果,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故意伤害罪最高的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为过失犯罪。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对于醉酒驾驶在特定情形,尤其连续冲撞或在肇事之后仍继续冲撞,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应认定行为人具有故意(多为间接故意),其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即,在上述情况下有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对于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综上,对于醉驾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究竟会如何判决,关键看案件事实,到底构成何种罪名,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则不会判处死刑,但如果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能判处死刑。 原问题:《醉驾撞死人算刑事违法行为吗“》回复于 2022-05-24 03: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