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被牵头人为被执行人,中标资格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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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中标项目,合同签订,项目施工完成,还没竣工验收,联合体成员一方公司注销,这个项目怎么办
一、单项选择题 1. 法人变更是指( )。 A.法人法定存在期限届满 B.法人改变经营性质或范围 C.依据行政机关的命令撤消 D.法人依法宣告破产 2.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如果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不能支付工程款,则乙方可留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材料之一中标通知书上的项目负责人与竣工备案资料上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投标单位改动了中标通知书上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属于招投标实施条例42条第二款规定的提供虚假的业绩?PS:业绩确实真的
标书上要求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是指销售或生产某类产品,所需要的行业资质、资格证明,以及拥有的政府节能、绿色、环保、高新技术认证等文件。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你好!请问我在一家公司投标,当场的宣布我中标,过了一天要说我违规又不算中标,这合法吗?
如果是因为包封不合格的原因 在开标现场就应该指出并及时确定是否接受其投标文件或者是否废标同时不参与投标报价的竞争最重要的是 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里面是否明确规定 报价表单独密封是不是废标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决定是否废标 否则显得牵强 原问题:招投标合同签订之后再补充的协议有效吗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招投标法没有约定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要扣留保证金的情形,但是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招标文件是否形成要约?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强制执行
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法规没有规定扣取投标保证金的其他适用情况,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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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