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
交通事故辽宁 鞍山2024-11-21 16:45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在一个保险闭环链上,保险公司、投保人分别是第一、第二方,被保险人就是第三方。在上述三方中,被保险人可以是特定对象、小范围对象,也可以是泛指除了本车及车上人员外的所有对象。特定对象一般有座位险(某个特定座位上的人被保险)、车损险等;小范围对象有乘员险或车上人员险(凡是乘坐该车辆的都在保险范围内);泛指的就是凡是与本车辆发生事故的车外人员和财物。由于前两类对象都比较明确并已经有特定的险种,一般所说的第三者险,指的就是对这第三方的第三类人员人身和财物安全的保险险种。典型的就是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由于驾驶员可以频繁更换,而车辆是保持不变的。因此保险标的物以车辆为准。对第三者的认定上面已经说了,就是被保险的第三方,具体看险种。如果只保了驾驶员座位险,那么坐在这个驾驶员座位上的人就是第三方(不论是否投保人);如果保了车上人员险,那么凡是车上的乘员都是第三方;如果仅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凡是车上人员都不享受保险,只有车外人员和财物才受到保险服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三者“。 原问题:《第三者是什么,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如何认定》回复于 2022-05-23 12: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