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工伤认定被要求六个月后才做是正确的吗

劳动争议浙江 丽水2024-09-27 20:4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没有这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每个人伤情不同,恢复状况不同,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是原则性规定为“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原问题:《工伤认定书拿到了要等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做鉴定吗?》
    回复于 2022-05-23 12:10:07

相似问题解答

您好!工伤认定的诊断证明是片子报告吗

1、工伤事故报告证明人,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几个人证明的,只要能证明是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即可的。工伤证明人会要求到劳动部门做笔录并签字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工伤一年,被主管强迫工作,承受职场霸凌近一年,期间有拍片有诊断,10个月后才查出陈旧性骨折,还能认定为工伤吗?另外我想追究主管对我的身心的损害

没有法定时限中止情形的,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已过五年未报,已经过期认定工伤的期限,也已经超过按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工伤职工已经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

我在广西做地工伤认定能在陕西做鉴定吗,单位让做

工伤职工参加有工伤保险的,应在参保地办理工伤认定;未参保的,应在生产经营地办理工伤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

公司做工伤举证,公司让其他员工帮忙做伪证工伤就不能认定吗?

工伤认定,厂里做伪证"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认为厂里做伪证,那你就得举证出厂里做伪证的相关材料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