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借钱不还的问题
经济纠纷广西 贵港2024-11-21 22: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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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法律分析民事经济经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一方不予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借钱长期不还,想起诉对方,但是没有偿还能力,如果对方也没有财产可供强制执行,就只有与借款人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如果借款人拒绝签署协议,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因为对方没钱裁定中止执行,然后就只有等对方有钱了再启动执行。要账起诉后对方没有偿还能力:1、不管他有没有偿还能力,先按诉讼程式进行,获得法院判决书;2、如果对方不自觉履行,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如果对方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不予执行,但你的实体权利是存在的,将来他有钱了,你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同时,可以申请从对方工资里面每月分期偿还,或者限制对方高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原问题:《你好!借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说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我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23 1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