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已拿到
劳动争议陕西 榆林2024-11-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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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者的伤残鉴定书下来以后,一般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由社保部门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工伤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问题:《工伤认定已拿到,鉴定伤残等级要什么资料》回复于 2022-05-23 11: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