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骨折怎么维权
损害赔偿河北 邯郸2024-11-21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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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承担的是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而不一定是全部赔偿。幼儿家长将幼儿送到该园后,幼儿园就负有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了,如果幼儿是自己摔倒致骨折,说明教师没有尽到职责,存在一定过错,因此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幼儿的相关费用。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骨折,比如其他小朋友损害的,责任由第三人赔偿,幼儿园负补充责任。根据伤残等级认定标准。大体赔偿有以下几个部分:1、孩子的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2、监护人的护理费、误工费。3、孩子后续治疗费。 原问题:《孩子在幼儿园骨折赔偿问题》回复于 2022-05-23 2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