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后安置房的问题
婚姻家庭山东 济南2024-11-20 10:3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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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婚后拆迁所分得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房产的性质不同而判断。1、如果拆迁分得的是公有住房,则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因夫妻双方对该房均享有居住使用权,法院会判令继续居住在该房内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款,以解决迁出方的实际居住问题。2、如果拆迁分得的是产权房,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则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上均等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及其子女名下,分割时应当保留子女的份额;如果产权人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例如:一方的父母),则该房应先行析产,析出夫妻双方的份额后再行分割。 原问题:《婚后安置房 离婚时如何处理案例》回复于 2022-11-16 0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