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之后我前夫借的外债,法院也把我执行了
经济纠纷山东 济南2025-01-18 22: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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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问题:我与前夫离婚后被债主告上法庭,成为第二被告,原来在离婚之前前夫曾借过高利贷。法院会支持这种高利贷诉讼吗?现在我的房子都被查封了,我应该怎么办呢? 陈律师:高利不会支持,一般本金需要偿还。 万律师:法院不会支持超过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相关知识——高利贷是什么? 经济史学者通常会按照如下方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觉得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超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这样的定义从字面意思上看并没有错,因为超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如果按照上面的定义,我们就会把所有超过20%年利率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这种定义完全不顾借贷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和契约执行环境、不顾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完全出于局外人的主观愿望。 对于什么是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构成高利贷; 第二种观点认为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第三种观点认为: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 原问题:《离婚后前夫债主将我告上法庭房子被查封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23 21: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