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入职,2019年9月公司才给上保险,昨天被公司以旷工为理由辞退,现在想让公司补交社保,请问过仲裁时效了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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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如超过30日则从超过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止。如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义务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立案,如不想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据此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补偿金。(注意: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有书面手续并写明辞职理由,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开庭用。) 原问题:《2013年5月底工作至今,公司直至2013年12月份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可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要是辞职了可以要到什么补偿吗?》回复于 2022-12-07 03: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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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入职公司,一直到2019年10月公司才给买社保,2021年5月底开始休产假,产假休完一直请假到现在,公司以我旷工为理由把我辞退,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吗?第二,公司这样辞退我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者从9月13号提出辞职到10月13号离职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要等到12月15号才发放的,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在A公司工作期间挂靠B公司缴纳社保,现A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可以仲裁A公司吗
我是一企业员工,签合同时公司说给缴纳五险一金,工作后其他员工确实也给交了,但我的一直没给交,我问原因,公司说我现在身上有单位或者个人给我投着保险呢,现公司就交不上了,还说我从现单位交不上保险就得强行辞退我,但是无论是我原单位还是个人都没有给劳动仲裁,12月入职3月才交保险签劳动合同,证据充足
可以主张缴纳社保,双倍工资公司以迟到多次为理由辞退合理嘛
您好,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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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