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申请了强制执行,欠款人为什么还能出国呢?
合同纠纷四川 达州2024-11-22 09: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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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他的户口是辽宁省新民市胡台镇的,但现在在辽宁省新民市金五台子乡住,我要到哪里起诉他呢??? 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因此,你若起诉,在他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怎么样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呢!!!! “我给他两年的时间,我已经给他了足够的忍耐,我再次和他要”,你说的这两年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如果是06年,那到现在他若不还,你可以凭“后来就打了个欠条.08年8月8日一次性给我”的欠条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他返还。 --我要赢了这场官司,他还是不给我钱,我申请执行能要回我的钱吗???? 可以的。这场官司你肯定会赢的,赢了诉讼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在执行时他不在家,还能执行吗?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他本人若不在,只要他的成年家属有人在就可以。 --如果他还是不给,我能要回属于我的房子吗? 如果当时已签订协议,房子可能要不回了。他不会不给的,若不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封他的厂房、机器设备、企业的银行账户,并可以从银行里强制划拨他的存款。只要他有钱,不怕他不给。 原问题:《请高人指点迷津啊!!!在此感谢了!!!》回复于 2022-11-15 23: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