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姻方面的事情
婚姻家庭山东 枣庄2024-11-2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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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人类已经不再象原始社会那样,需要男女双方紧密依存,也就是男人负责打猎,女人负责经营家庭和养育后代。这时候人们精神上的“自由”追求就促使了人们开始对自己的生活尤其是婚姻生活进行思索和修正,于是就产生了离婚这样的事情。 离婚必然带来附属的问题,婚姻的产物--孩子怎么办,怎样把对孩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也就是怎样把父母的幸福和孩子的成长尽量统一在相近的水平上。这可能是大多数离异父母最先考虑到的问题,但是究竟他们的选择和行为给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因为我们经常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所以涉及到“不幸”家庭解体后的问题,我们还是分开来谈吧。 第一,有的家庭离异是因为夫妻之间出现了第三者,父母之间夫妻感情破裂,就像大多数的《中国式离婚》中的版本那样,从怀疑、争吵、跟踪、取证、打闹、僵化到最后解体,整个过程中孩子都处于焦虑、悲苦中,如果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离异的话,孩子有可能对信任、亲密关系、异性等等和爱、亲密关系建立的事情产生恐惧,成长过程中出现安全感缺失、自卑、社交恐惧、异性恐惧等问题的概率会高一些。 原因是:1、孩子在家庭系统中承担了父母之间被背叛一方的愤怒;2、孩子本身不接纳父母中出轨的一方,人格会受影响,因为按照精神分析的成长观点,人的人格发展首先是从对父母中异性的一方的接纳开始的(女孩对父亲,男孩对母亲),在青春期开始对父母中同性的一方认同,这样可能是健全人格的正常发展之旅; 补救办法:1、让孩子知道,在系统中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父母而且只是父母之间的事情,不管谁对谁错,我们都没有权力去评说,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给予我们生命的人,也就是明白父母之间夫妻的联结已经停止,但是父子、母子或父女、母女关系却是永远无法跨越的,孩子要做的就是接纳自己无法选择的命运,接纳自己同样无法选择的父母。 2、至于对父母认同而完善人格的事情可以由“过渡角色”来替代,这个“过渡角色”的替代者可以是祖父母也可以是继父母等等。 第二,有一部分夫妻离异的原因没有外界刺激物的影响,仅仅就是两个人的感情无法进行下去了,也就是两个人没有夫妻伴侣关系的感觉了,而且都觉得离婚是对双方的负责和幸福的开端。这个时候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一般不会太大。因为这样离异的父母一般都会把互相之间的亲情眷恋补偿给孩子,因为孩子其实能够感受到:父母在不在一起生活没有多大差别,就是许多孩子经常说的“他们就是生活在一起,也是这样对待彼此”。这时候孩子出现问题的原因往往在孩子本身。 原因:父母虽然不再生活在一起,但是对孩子的照顾有增无减,甚至会以补偿的心理通过“更爱”孩子来缓解“离异”给自己带来的失败感,这时候容易出问题的孩子往往是错误利用父母补偿的孩子,经常见的现象是:孩子被骄纵,失去底线,父母虽然没有滥用自己作为人父人母的权力,但是更多的失去了自己的权力,往往会因为没有双方必要的沟通而让孩子走向歧途。 补偿办法:及时就孩子的管理和引导问题进行正大光明的沟通和交涉。 以上两点是在做有关婚姻家庭的案例中最长遇到的问题,就我自己来看,还是那句话“影响你的并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你对事件的看法”,失去父爱或者母爱的人有很多,但是并不是人人都遇到问题,也就是受到负性影响,所以对于解决父母离异问题中有关孩子的问题,我们经常要求家庭在解体之前达成一个协议: 1、父母有权力选择生活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生活,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孩子没有权力而且永远没有权力去要求或指责。 2、每个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同样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所以对于生命的赐予者给予应有的尊重并且从这一点出发向他们献上尊敬,就会接纳自己的命运和全部,就能把影响降低。 3、有可能父母选择再婚,那是他们的权力,但是生父、生母在孩子心中的位置永远无人可以替代,也就是“血缘关系无法跨越”,继父母还孩子都能明白这一点,并且表明“我只是你父亲现在的妻子,我尊重他和你母亲过去的一切,我也希望我和你父亲的现在得到同样的尊重”或者“我只是你母亲现在的丈夫,我尊重她和你父亲的过去,我也希望我和你母亲的现在得到同样的尊重”。孩子可以说“你可以和她(他)生活在一起,但是母亲(父亲)永远是我的亲生母亲(父亲),任何人无法替代”。大家要说的是“我们现在共同生活在一起,我们虽然做不到彼此相爱和亲密无间,但是我们一定能做到相互尊重” 原问题:《离婚涉及到的事情》回复于 2022-05-23 00: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