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员的任职条件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国资委关于国企法务任职条件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1303133业岗请问江苏省高院立案庭电话
025-83785104 原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是多少》江苏省高院立案庭电话号码多少
咨询或委托律师可以联系我。咨询一下江苏省高院对于外国人的民事诉讼标的
AB都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