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7: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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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好。《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该条规定,该单位与你们签订的试用期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不成立的,这三个月应该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用人单位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非是等转证之后才缴纳。 现在公司提出让你主动辞职,你不能按照公司的要求提出辞职,如果你辞职的话,就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你可以主张的是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从你工作第5个月起至从第5个月起计算满一年时止,当然尚未满一年的就主张到最后的这个月份;另外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原问题:《申请劳动仲裁与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2-05-22 22: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