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显示某某持有,而实际某某并未执有该协议,也没在现场,可以认定为虚假合同吗
合同纠纷云南 昆明2025-01-18 02:5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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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这是民事合同纠纷,不属于合同诈骗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合同诈骗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问题补充:先行谢谢二位律师的回答。不过从“(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来看,对方与我签合同前,该公司并不存在,是在签合同后申办的;其次,对方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签定后转包第三方,但现在第三方根本不履约。这样,也只算民事范畴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可以报警。 原问题:《请问,这算不算是合同欺诈罪?我该如何处理?挚谢。》回复于 2022-05-22 21: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