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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个诉讼请求拆分若干个诉讼请求,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规定

合同纠纷浙江 杭州2024-11-2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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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不再审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该条是我国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7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本条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标准作出了规定。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也就是说当判决下来之后,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可以提出申请再审。当事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再审。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也就是说,申请再审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由上可以看出,如果各方面情节未发生任何改变或变化,与之前完全相同,适用于不需再审也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诉讼的内容或是其他证据方面发生了改变或变化等等条件下,只要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再次提交诉讼请求,也就是适用再审制度。因此,一事不再审原则和再审制度不是矛盾的,它们互相完善相互补充协同发展,分别适应于不同的情况,能够更好的为解决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原问题:《一事不再理原则和再审制度是否矛盾呢》
    回复于 2022-05-22 20: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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