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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三轮车私自加装挡雨棚造成交通事故要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浙江 宁波2024-11-2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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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扩展资料根据江苏省《关于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车辆类型问题的答复》根据国家及公安部相关标准对于车辆类型划分的定义,封闭三、四轮电动车应属机动车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国产机动车须列入《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方可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机动车登记上牌属于国家事权,地方无权另作规定,外省个别地方对无法按规定注册登记的车辆核发所谓的“地方牌照”,并没有合法的上路权,发生交通事故等问题无法处理,矛盾纠纷不断。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一再强调,未列入国家《公告》的机动车产品属非法产品,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更不得注册登记,悬挂自制牌照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决定和实施单位承担。 原问题:《电动三轮车安装车棚违法吗,如果违法在道路安全法哪一条》
    回复于 2022-11-15 18: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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