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递物流中心干兼职受伤
劳动争议河南 新乡2024-11-21 17:4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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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本人认为这个快递员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就算是兼职也存在劳动关系,在上班期间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代理点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应当由分公司负责,但是代理点作为分公司的一部分,赔偿问题可以由代理点赔偿。工伤赔偿之后,也可以依法要求肇事罪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列》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人生损害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原问题:《如果快递员在派件过程中出现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代理点有什么责任?》回复于 2022-11-15 17: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