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疫情期间公司以不达标要我自己提离职

合同纠纷上海 上海2024-09-28 19:2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如果不想辞职,可以拒绝的,如果公司想要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备条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应当事先与员工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2、公司不主动提出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不愿意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而要让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你得不到经济补偿。扩展资料: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解除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原问题:《公司提出要我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
    回复于 2022-05-22 18:03:37

相似问题解答

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想要逼迫我们离职,说是下个月还是不达标就淘汰

展开全部1.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如果签了。按照劳动法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赔偿你一个月薪水后,予以辞退; 2.是否还处于试用期?劳动法对试用期的时间有专门规定,一年合同的1个月试用期,3年以下的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3年以上的不得超过半年试用,但

和公司提离职公司不批离职报告怎么办

根据现行劳动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你可以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不管企业批与不批30天后合法离职,然法律讲求证据,为防到时公司耍赖,所以你的书面辞职申请一定要用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E_mail等有据可查的形式递交!记住别不服从安排哦扩展资

公司让辞退我但是,不想只给我签《离职赔偿协议》,并且让我自己提离职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很正常的,你可以在协商中提出你的利益要求(比如单位给以xx元的经济补偿)。‘不给我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不可能的,并且违法的。单位会给你离职证明的。 原问题:《公司要辞掉我,但是他只跟我协商,不给我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扣工资。我是否要求可以把扣的工资要回来?

考核不合格扣工资并没有违法《劳动法》。 如果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费,也就是说基本工资肯定是按当地最低工资订,管理津贴就像是奖金形式的,公司有考核标准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 但若公司扣除管理津贴后实际发放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