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本,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知道被执行人大概住处,法院可以拘留吗?
婚姻家庭江苏 徐州2024-11-21 07:3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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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在恢复执行前,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因为恢复执行必须重新立案,编立案号--执恢字。只有重新立案后,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扩展资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原问题:《法院终结本次本次执行程序后用身份证驾驶证被查到会被拘留么》回复于 2022-05-22 17: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