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交通事故 > 咨询详情

你好,我的一辆小车被一个喝酒还无证驾驶的年轻人碰了,还严重。报警了。都一个月了,事故处说是要我们协商解决,可对方爱打不理,天天说忙,到事故处去,事故处的工作人员说,你们自己协商,协商不了就走法律,让他们给释迦些厉害,他们还说没权力,我感觉报警了也没什么用。

交通事故甘肃 武威2025-04-02 08:13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实践中,确定其责任时,一般是在通常情况下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加一档。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索契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编提醒,虽然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必然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也不要无证驾驶。 原问题:《因为喝酒把车让一个没有驾照的人开造成车祸她死了我重伤,我付什么责任?》
    回复于 2023-02-08 06:06:43

相似问题解答

我想问下家暴当时没报警现在也没报警,通过协商决定写保证书,可以去警察局写,让他们盖章证明有效吗

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

处对象期间对方自愿给的钱现在报警律师给我打电话

不用担心,你让他放心大胆的去报警好了。第一,警方的工作是缉拿嫌疑人,并且协助调查取证,便于法院作出判决,只有调节程度的案件,没有刑事部分,他们才可以做个结案处理。警方找你当然只是让你先协助调查罢了。第二,既然民事经济纠纷,那就要有个定性。你

我把别人车蹭了,我没感觉到,我就开走了,第二天车主报警了,我私下跟车主协商好了,我在交警这边会受到什么处罚

题主你好!你不用担心,无论如何你这个都跟刑事责任不沾边。只不过是个交通刮擦事故。,警察都说了让你和对方协商解决。那就协商好了。也就是你赔付他修车的费用以及因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费用。别的也不用承担过多,更跟刑事责任不沾边。你又不是醉驾,又不

你好 前几天出了交通事故 对方肇事逃逸了 现在协商赔偿 没成功 我要起诉对方

你为你违反了交通法规,交通部门肯定是可以追究的. 你和对方私了只是对方不会再对你提起民事诉讼而已. 交警部门可以因为你酒后驾车对你进行处罚和处理. 这是正常的处理结果.兄弟下次注意点就行了.酒后架车的确不是好玩的. 有些事情大意不得的.要真

你好,摩托车交通事故双方无证驾驶,事故当时救护车送伤者去医院,伤者家属一同去的,当时打了石膏,过了一个星期交警通知双方去协商,哪知道对方说要去住院,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报警处理。等待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至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