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室内温度13度,2年没交供暖费了。今天收到了律师函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9: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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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低于14摄氏度至18摄氏度之间的都可以拒绝缴纳供暖费或要求退还热费。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第五十一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扩展资料:国家对供暖室温方面的有关规定: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2、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3、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原问题:《供暖温度达不到多少度,可以拒绝缴纳取暖费》回复于 2022-05-22 15: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