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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了开庭的信息,交费,可以晚一点交吗?

婚姻家庭河南 洛阳2024-09-2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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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一、在开庭时可以提交证据,对于新发现的证据应当向法庭进行说明,否则不给予采信。  二、在民事诉讼中,还是尽量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可能面临对方不质证、法庭不采信的不利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问题:《法院开庭的时候能交证据吗?起诉的时候交了一下,后来又找到了一下,能在开庭的时候交吗?》
    回复于 2022-11-15 1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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