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主播互动来收取金钱违法吗?
合同纠纷河南 洛阳2024-11-21 14:5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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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认为没有侵权的网友这么说: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什么叫直播。直播:是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将当时发生的事或其他用直播的形式展现出来给大家的实时互动。它本身不含任何商业目的。而有人会说那主播一个月都上万是吹的吗?并不是,随着时代发展,直播已经不仅仅是直播,它的本质没变,变的是一些附加东西,比如:打赏,订阅等等。而打赏才是收入来源。接下来在说说怎么样算侵权:在未经本人允许下将别人的成果,知识等以商业目的非法使用。所以很明白,主播并不算侵权,她们只是唱歌,没有非法也没有以商业目的(针对打赏这种行为我也不清楚算不算商业目的,我认为打赏在于自己,你不打赏哪来的目的可言?)。只要产生一切金钱往来的活动都算商业用途,所以他们一定是侵权了,但是或许一些原唱认为他们唱的比自己更好,音乐作品就是需要交流分享创新的,所以这件事没有任何人追究,名气大的歌手比如周杰伦,林俊杰他们不追究是因为他们是有良好道德品质的艺人。像什么天佑这些低俗地痞流氓他们不追究是因为他们也翻的别人的。如果有一天真有人出来告这些主播,那一定是穷疯了的3流明星出来蹭热度而已。不算吧,歌曲翻唱者不能将原唱的歌曲用于商业用途,就是靠这首歌曲和某对象达成一种合同,从而获取利益而直播翻唱是属于大众打赏,和街头卖艺没多大区别吧,当然如果只翻唱同一首歌曲来讨好大众获得直播礼物的话,估计会和“旭日阳刚”一个下场还有人认为侵权了:个人认为他们肯定是侵权了。因为唱歌是被用在了商业目的。即便不考虑打赏,她们通过唱歌,而得到直播平台的工资,这已经是商业行为,侵犯了别人的版权。打赏也是一样,毕竟主播得到了分成,也从中得到了利益。所以,这是毫无疑问的侵权行为。那么,这应该如何解决呢?我认为歌曲的授权应该由直播平台去和版权方联系,获得授权,然后主播再和平台去协商。 原问题:《是别人主动打赏的,算侵权吗,或者直播开》回复于 2022-05-22 0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