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强制执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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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以下情况可补缴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于上述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执行。上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本人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也可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原问题:《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回复于 2022-05-22 08: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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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2003年至2004年的养老保险
1、《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81号)中规定:”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接近企业内部离岗休养年龄的国有企业职工(男50周岁以上,女干部4养老保险基金补缴
你可以考虑一下,到社保局领灵活人员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表就可以了,但是要从现在起缴满15年,缴满15年就是60岁,那么就是60岁开始退休,领取养老金。当然,也可以通过单位补交,只要到社保机构领取两张养老保险大龄人员补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就可以了法院判决后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吗
社保补缴方式:1.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2.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3.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事
需要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再补交社保。养老保险会被强制执行退保吗
劳动法有规定,凡是有雇佣合同关系的,雇主有义务给劳动者交养老保险,不过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还是视地方而言). PS:江浙一带一般都是强制的,其他地方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原问题:《养老保险可以强制执行吗》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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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