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3岁,和奶奶居家乡,今年3月14号在上学后被同学与失学儿童带至镇府大院内逼取钱财并抠打,我得信后报警取里,并获得陪尝金1500元。同年4月9号,我儿子和同学上街,又遇同学六七人,饮酒!同至河流无人处溺亡,
刑事辩护湖南 常德2024-11-2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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