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你好,房贷逾期不超90天被起诉了,合理吗

合同纠纷山东 淄博2024-11-21 19:4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不一定。如果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同时已经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并且银行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拍卖的,经法院同意后,法院会强制执行您的财产(拍卖房子)。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情况:  强制执行是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以后,应该支付一方不支付,被支付一方向法院申请的,如果是判定应该支付对方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应该支付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原问题:《房贷拖欠90天以上不还,会被强制执行拍卖房子吗》
    回复于 2022-11-13 09:35:42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关于房贷逾期被起诉了

用户房贷逾期被银行起诉,用户会进行房屋拍卖,扣除银行的所有费用,剩余的资金才能退回给用户,银行拍卖并不是以市场价格拍卖,用户的房产通过银行拍卖基本上是贱卖。 原问题:《房贷逾期被银行起诉会怎么样》

房贷逾期被起诉了

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逾期嘛?逾期几期了

你好,房贷逾期起诉,费用怎么这么高合理吗

您好,您所说的费用高是什么费用呢?

你好,房贷逾期了被起诉了

建议尽快还款,若是招行贷款,如有消费,请您按时、足额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首先逾期会生成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业务;其次,逾期还款会产生相关费用;最后,长期不归还可能会触犯法律,我行会保留追诉的权利。 原问题:《房贷逾期

房贷逾期被起诉了

房贷逾期被起诉的话,客户还是有机会可以补救的,只要在法院受理前将欠款给结清即可,届时银行自然会进行撤诉。而暂时没有能力还清欠款的客户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前主动联系银行协商还款,先将个人当前暂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给说清楚,表明并非故意逾期不还,然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