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写明未结工资及赔偿金的支付日期,但现在逾期未支付,我要走什么法律程序要回这些钱?
经济纠纷海南 海口2024-11-21 16:0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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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普遍和及时性,同时也具备法定性,故这种解除也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 。 原问题:《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可没有支付劳动报酬,这期间的赔偿如何计算》回复于 2022-11-13 05: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