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交通事故 > 咨询详情

网约车民事诉讼索赔租金误工费

交通事故广东 惠州2024-11-24 13:1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应该赔偿误工费。依据: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扩展资料:案例:停运损失费获法院支持2013年4月8日23时许,被告梁某驾驶被告王某所有的陕D81651号车沿世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咸交界高架桥西侧与原告熊某所有的陕ATK496号车追尾相撞,导致原告车辆受损,入场修理一月有余,使原告停运,造成损失。2013年4月20日,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阳大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同时,该肇事车辆在被告阳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经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其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赔偿停运损失费14000元;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车辆贬值损失3000元;本案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阳光保险公司辩称:原告诉请的停运损失费属于免责范围,不属于赔偿范围。车辆贬值损失3000元在交通事故赔偿里不属于赔偿范围,不予赔偿。本案的诉讼费和鉴定费保险公司均不予承担。保险公司已于2013年6月10日向被保险人王某支付了车辆维修费9500元。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8日23时许,被告梁某驾驶被告王某所有的陕D81651号车沿世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咸交界高架桥西侧与原告熊某所有的陕ATK496号车追尾相撞,导致原告车辆受损且停运34天。2013年4月20日,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阳大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另查,陕D81651号车在被告阳光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法院判决:一、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熊某停运期间的损失共计10000元整。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问题:《撞了一辆网约车,问我要赔偿误工费,应不应当赔》
    回复于 2022-05-21 22:53:58

相似问题解答

网约车误工费材料

撞网约车,如果网约车司机受伤住院,就必须赔偿司机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如果司机没有受伤,是网约车受损需要维修,维修期间,应当赔偿网约车的营运损失,但不会赔偿司机的误工费。 原问题:《撞了一辆网约车,问我要赔偿误工费,应不应当赔?》

网约车误工费咨询

撞网约车,如果网约车司机受伤住院,就必须赔偿司机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如果司机没有受伤,是网约车受损需要维修,维修期间,应当赔偿网约车的营运损失,但不会赔偿司机的误工费。 原问题:《撞了一辆网约车,问我要赔偿误工费,应不应当赔?》

网约车被撞对方拒付误工费

网约车的误工费是应该出的,毕竟因为你,这辆网约车不能盈利了,网约车每天的误工费也没有太大浮动,这个跟人的误工费还不一样,毕竟不同的工作,薪酬待遇还是有较大浮动的。你直接出险叫你保险公司过来处理就好了,至于赔多少误工费也不需要你操心了。 原问

网约车交通事故误工费

撞网约车,如果网约车司机受伤住院,就必须赔偿司机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如果司机没有受伤,是网约车受损需要维修,维修期间,应当赔偿网约车的营运损失,但不会赔偿司机的误工费。 原问题:《撞了一辆网约车,问我要赔偿误工费,应不应当赔?》

你好,我是网约车司机,我想了解当地网约车对误工费的标志

网约车的误工费是应该出的,毕竟因为你,这辆网约车不能盈利了,网约车每天的误工费也没有太大浮动,这个跟人的误工费还不一样,毕竟不同的工作,薪酬待遇还是有较大浮动的。你直接出险叫你保险公司过来处理就好了,至于赔多少误工费也不需要你操心了。 原问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