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会昌县人;是一位自1992年参加村级组织,任支部书记15年,于2006年离退体老年人。在任时以村干部身份进入社保,离退后自费缴纳10年至60周岁。2021年享受中央关于农村村干部离任“二老”的补助待遇。就这几天民政局通知,凡是享受一个月县财政配导资金参保的,就要取消“二老”补助。请问;我县民政局符合中央政策鸣?
经济纠纷江西 赣州2024-11-2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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