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1天,它以试用期为由,3天没有工资,只计算了9天的工资,且经它全方位恶意克扣,总计发了48元,我想问一下,我就算有不符合公司约定的行为,最低应该支付完我多少工资,

经济纠纷重庆 重庆2024-11-21 17:0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你不上班也不请假,公司肯定会打旷工或者自离的,不想做了就应该辞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通过法律你也有过错很难要回工资,希望你能吸取这次的经验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试用期一个月内辞职3天,3~6个月使用期内辞职需要一个礼拜,正式员工需要提前1个月。《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是你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一般情况下,员工旷工不管多少天都不能算自动离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与旷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每个公司的内部规定不同,但一般来讲是三天。同时,在员工旷工期间,公司还可以扣除相应的工资。 原问题:《我在一家厂子做了九天了,然后两天没去上班,第三天原本想去要离职单,可是去了之后,领导说自离了已经》
    回复于 2022-11-13 04:22:58

相似问题解答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1天,它以试用期为由,3天没有工资,只计算了9天的工资,且经它全方位恶意克扣,总计发了48元,我想问一下,我就算有不符合公司约定的行为,最低应该支付完我多少工资,

你不上班也不请假,公司肯定会打旷工或者自离的,不想做了就应该辞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通过法律你也有过错很难要回工资,希望你能吸取这次的经验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试用期一个月内辞职3天,3~6个月使用期内辞职需要一个礼拜,正式员工需要提前1个月

我工作了五天,只算了两天的工资,试用期没有工资

现在按劳动法试用期也有工资的,你那单位没有工资,给人的感觉不是很好,有可能干了5天叫你走,如果你现在一时找不到工作,感觉工种还可以的话,反正也就5天,可以去试试。 原问题:《刚找了份工作,试工期5天没工资,要去吗,会不会刚好干到第五天让我走

公司多发了工资然后我把多发的工资给了经理 现在经理不在公司工作了 公司扣了我的工资怎么办​

你可以向仲裁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你工资 如果您这边向法院提起诉讼 您需要准备起诉状 和证据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包括具体详细的解答您的疑问、如何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诉讼时间流程等相关法律问题,请购买我的电话咨询服务,非

公司恶意克扣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补偿。被扣400机票,是属于恶意克扣工资。因为单位事宜急需回单位,而且是单位定了原价机票回来。至于社保方面,你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买了社保后,你在去原单位转社保,若没有买的话,再一并告下来,请求赔偿,并补交次纳金

公司多发了工资然后我把多发的工资给了经理 现在经理不在公司工作了 公司扣了我的工资怎么办​

已经回复你这边 如果您这边向法院提起诉讼 您需要准备起诉状 和证据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包括具体详细的解答您的疑问、如何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诉讼时间流程等相关法律问题,请购买我的电话咨询服务,非常感谢。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