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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咨询,债务问题

婚姻家庭重庆 重庆2024-11-21 22:0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所有的,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请楼上几位注意,这里的债务必须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男方并没有将一个人名义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无需偿还。因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更何况这是非法债务。 原问题:《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债务问题》
    回复于 2022-05-21 22:30:28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231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回复于 2022-04-22 06:42: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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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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