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拿注销的公司和我签合同该怎么办
经济纠纷广东 深圳2024-11-21 08:3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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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故意拿注销过的公司签订合同应负担的责任如下:《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该条即为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合同诈骗罪”。 原问题:《故意拿注销过的公司签订合同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回复于 2022-05-21 22: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