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要求共同还款部分吗
房产纠纷山东 潍坊2024-11-16 23:2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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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此房产为你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一方的话,那么此房产为共同财产。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在离婚时仍然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们银行的购房贷款,应有你们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对房产的分割:此房产为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你们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分割,协议无果,可由法庭判决,法庭在判决之前,同样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分割。你可以申明不要房产对房产进行折价计算。法庭将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计算,然后,剔除偿还贷款部分,所剩余部分,你们双方进行均等分割。4、关于你婆婆的首期付款和月供的款项,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视为财产赠予。如果有约定,法庭将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对此项进行考虑,视约定内容而定。5、房产证即使没有办理,购房合同虽然写的是你丈夫的名字,该房产仍然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6、房产估价后减掉所有贷款部分后,剩余部分的均等分割后,因为你已申明不要房产,你所得部分可有法庭确定为以现金支付的方式,由你的丈夫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你。到期不付,你可要求法庭强制执行。这是后话。因此你不必卖掉房产,合法地得到相应的份额。以上仅为参考。 原问题:《离婚时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怎么处理》回复于 2022-05-21 21: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