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房产纠纷 > 咨询详情

房屋方面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房产纠纷湖北 武汉2024-11-21 13:1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建筑工程竣工后,应按法律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所以,开发商在向买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  但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交质量合格证,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在交付房屋后据此而不承担因房屋质量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实行质量包修制度。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包修期内,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无偿包修,并对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向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包修期限制。经营管理单位由此受到的损失,由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  在新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也就商品房质量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在第32条中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所以,如果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在保修期内,就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对于由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开发商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保修期的限制。  应当明白,对于墙皮脱落、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除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问题:《房屋出现问题怎么办,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回复于 2022-12-06 13:00:23

相似问题解答

因为工伤问题得不到解决,现在只能暴力解决

建议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这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赔偿。准备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如需要具体详细的相关法律解答可联系本人。 原问题:《发生工伤了,得不

空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空调不使用时,应该用空调罩套好,防止灰尘杂物进入机内。保持空调的干燥,一般是没有问题的。长时间没有使用的空调,初次使用前,最好先设定为通风档进行通风换气,等把室内机机内的异物完全排除干净,再根据要求设定制冷或制热,风扇做好调为自动档,开机大

工伤问题得不到解决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劳动工伤纠纷案件

我反映违建问题几年都得不到解决

案例:您好。我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现在与上司不和,因他说我工作不努力、不积极。这是有原因的,我以前为什么很好呢?我反映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我有抵触情绪。天常日久我会很消极。我真的错在不会沟通吗?希望您能回答我,谢谢!裴晓英分析:作为一

我反应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咋办理。

提问要注意以下几点:1 提问叙述要清楚,否则别人不知道怎么回答;2 提问分类要正确,这样会回答的人才能看到;3 提问不能灌水,灌水的问题很容易被删除;4 提问不能发广告,发广告的问题是违规,容易被封号;5 提问最好不要发网址和联系方式,否则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