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财产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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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物权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要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民委员会也可以代表集体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为集体所有的性质,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采取民主管理的模式,涉及集体成员重大利益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章程规定,由本集体成员(或者其代表)来共同决定。本集体成员有权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现实中,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负责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章程规定,擅自决定或者以集体名义作出决定,低价处分、私分、侵占集体所有的财产,严重侵害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针对这种情况,物权法赋予了集体成员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不当决定的权利。关于集体成员诉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一是,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损害其权益决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决定。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不仅仅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城镇集体经济组织。二是,提起诉讼的事由,是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了该集体成员的合法财产权益。三是,提起诉讼的时间,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集体成员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不当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人作出的不当决定。 原问题:《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怎么办?》回复于 2022-05-21 2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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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
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以户籍登记来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是以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来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三是根据前两项难以确定或存在分歧的,则按是否以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来确定。是,宜认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侵犯
1【释义】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物权法》上主要指以集体所有权为基础的集体成员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集体所有是一种特殊的物权形式,集体成员依法对集体财产享有集体所有权,这是集体成员权益产生、存在和行使的依据。《物权法》第59-63条对集非集体经济组织什么意思
现在的社会形态很复杂,因此,认定起来也是很麻烦的。 一、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 1、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法院受理吗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直接涉及个人生存利益,对每个村民都非常重要。而恰恰在司法实践中,争议最大,又最难确定的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论是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土地承包、还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无不涉及这一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就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纠纷案
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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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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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